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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最喜欢的颜色没有最崇拜的人*没有最喜欢的菜*没有最......... 18 août 入籍外国 何谈爱国“女朋友结婚了,丈夫不是我”,把这句话输入百度搜索框,可以找到983,000篇这样的文章。将“丈夫”二字换成“新郎”,可以找到24,900篇类似文章。再变换一下,把“新郎”二字换成“老公”,同样性质的文章有558,000篇。 接着,我们从女性的角度来搜索,“男朋友结婚了,妻子不是我”,这样的文章有291,000篇,把“妻子”二字换成“爱人”,类似文章有2,840,000篇。再换成“新娘”,有文章18,700篇。 这些文章,都有同样的疑问:你说你爱我,却进了别人的家门,你究竟爱的谁?爱国跟爱一个人的性质是完全相同的,你没准会说,我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人在纽约心系北京,入籍美国暗助中国。但愿你千万别有什么出格行动,否则同样是叛国。对国家而言,这叫间谍;对婚姻而言,这叫奸淫。 人应该忠实于自己的誓言,除非与信仰有关,或者说移民他国就是带着刺探情报的任务去的,这是职业和职务行为,应该另眼相待,否则任何背叛入籍国家的行为都是可耻的。不过,胡士泰那样的行为就不能算职业或职务行为,因为他的职业是商人,他并不肩负刺探情报的任务,所以胡士泰不能以间谍罪论处,而应该以偷窃他国经济情报罪论处。 另外一个问题是,胡士泰没有信仰,他就是见钱眼开的商业流氓,既不讲规则,也不讲道德和法律。在胡士泰的心里,就一个东西最重要——钱,为了钱,在无耻的事也做得出来。假如胡士泰不是企业高管,而是平头百姓,让自己老婆出去卖淫或自己去做牛郎的丑事,他完全做得出来。 最是反感海外华人发那些热爱中国的高调,一个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都放弃的人,遑论爱国是不是有点幽默,其效果与“女朋友结婚了,丈夫不是我”绝对有的一拚。有趣的是,如今很多人都善于跑到国外去爱国,拿着美国或欧洲哪个国家的护照,把中国爱得死去活来,好让人感动,没准狼牙山五壮士都自愧不如。 周星驰拍过一部《大话西游》,如今有些人《大话西游》的同时兼《大话爱国》,反正是有骆驼不吹牛。可有一件事却让人搞不明白,他们为何要跑到国外去爱国呢?难道说,在国内会不让他们爱?这倒也没准,在目前的中国社会,爱国还真需要讲点策略,否则受累不讨好不说,没准就会被喷一身大粪,变成“粪青”。 笔者老了,与“粪青”无缘,只能退而求其次,叫“粪老”吧。笔者从不反对别人喷粪,因为反对也没用,这些人天生就是腥粪型的,故能粪涌向钱,狱血粪湛,不足为怪。张敏敏唱过一首歌《我的中国心》,歌虽然很好,但让货真价实的外国人听了,未免不高兴,没准要问几句:既然你已经入了我们国家的国籍,却总是心不在焉,岂非吃里爬外吗? 就笔者的观点而言,第一,不要轻易的改变国籍,正好比一个人不能率性的离婚。人的一生中,不能朝秦暮楚,这山望着那山高,更不要嫌贫爱富,国家贫穷的时候,你闪身走人了,国家繁荣昌盛了,你又跑回来了。你还真好意思,你有什么资格回来呢?你做出贡献了吗?看《马前泼水》,难道就不知道脸红吗? 第二、既然加入了人家的国籍,就不要再生外心,否则正如婚姻中的精神出轨。我最是讨厌那些一马双跨的人,这些人对谁都没有真心,哪边有便宜,他就往哪边靠。用老百姓的话说,这些人属于两头吃,吃了娘家吃婆家,吃了婆家再回头吃娘家,但无论对婆家还是对娘家,一片虚心假肚肠。 可他们却总是吃的心安理得,一边狼吞虎咽的吃,一边像模像样的唱:“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前天看了胡士泰写给澳大利亚祖国母亲的信,倒是觉得胡士泰还算坦诚,不爱中国就说出来,不爱,一点都不爱!而有些人就不这样,明明不爱,还要装出一幅特别爱的样子。 这又何必,不就是想回来捞点便宜吗,说出来,也没人赶你走。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里说:“我的母亲正被很多人插着管子吸着血,还有一个丑陋的矮子拿着刀,走向母亲,他要干什么,那人提着刀砍向母亲,吃着母亲白嫩的肉……”想想看,母亲这么宽容,连强盗都能身体上吸血割肉,儿子虽说忤逆,吃点就吃点,谁让自己生了这么个孽畜呢。 唯一不认同的是,吃就光明正大的吃,别不好意思,羞羞答答的,多没意思。再者说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蒙头盖脸的,反而让人家说闲话:你瞧那谁、那老杨家的三儿,当年爹妈穷的时候,一拍屁股搬老丈人家去了,如今又假模假样的回来装孝敬,还不就是看上他爹他妈下岗后补发了点抚恤金吗? 嫁出去的人 泼出去的水 不麻烦你们劳神子了 这大中国呀 还是让我们自己爱吧
入籍外国 何谈爱国“女朋友结婚了,丈夫不是我”,把这句话输入百度搜索框,可以找到983,000篇这样的文章。将“丈夫”二字换成“新郎”,可以找到24,900篇类似文章。再变换一下,把“新郎”二字换成“老公”,同样性质的文章有558,000篇。 接着,我们从女性的角度来搜索,“男朋友结婚了,妻子不是我”,这样的文章有291,000篇,把“妻子”二字换成“爱人”,类似文章有2,840,000篇。再换成“新娘”,有文章18,700篇。 这些文章,都有同样的疑问:你说你爱我,却进了别人的家门,你究竟爱的谁?爱国跟爱一个人的性质是完全相同的,你没准会说,我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人在纽约心系北京,入籍美国暗助中国。但愿你千万别有什么出格行动,否则同样是叛国。对国家而言,这叫间谍;对婚姻而言,这叫奸淫。 人应该忠实于自己的誓言,除非与信仰有关,或者说移民他国就是带着刺探情报的任务去的,这是职业和职务行为,应该另眼相待,否则任何背叛入籍国家的行为都是可耻的。不过,胡士泰那样的行为就不能算职业或职务行为,因为他的职业是商人,他并不肩负刺探情报的任务,所以胡士泰不能以间谍罪论处,而应该以偷窃他国经济情报罪论处。 另外一个问题是,胡士泰没有信仰,他就是见钱眼开的商业流氓,既不讲规则,也不讲道德和法律。在胡士泰的心里,就一个东西最重要——钱,为了钱,在无耻的事也做得出来。假如胡士泰不是企业高管,而是平头百姓,让自己老婆出去卖淫或自己去做牛郎的丑事,他完全做得出来。 最是反感海外华人发那些热爱中国的高调,一个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都放弃的人,遑论爱国是不是有点幽默,其效果与“女朋友结婚了,丈夫不是我”绝对有的一拚。有趣的是,如今很多人都善于跑到国外去爱国,拿着美国或欧洲哪个国家的护照,把中国爱得死去活来,好让人感动,没准狼牙山五壮士都自愧不如。 周星驰拍过一部《大话西游》,如今有些人《大话西游》的同时兼《大话爱国》,反正是有骆驼不吹牛。可有一件事却让人搞不明白,他们为何要跑到国外去爱国呢?难道说,在国内会不让他们爱?这倒也没准,在目前的中国社会,爱国还真需要讲点策略,否则受累不讨好不说,没准就会被喷一身大粪,变成“粪青”。 笔者老了,与“粪青”无缘,只能退而求其次,叫“粪老”吧。笔者从不反对别人喷粪,因为反对也没用,这些人天生就是腥粪型的,故能粪涌向钱,狱血粪湛,不足为怪。张敏敏唱过一首歌《我的中国心》,歌虽然很好,但让货真价实的外国人听了,未免不高兴,没准要问几句:既然你已经入了我们国家的国籍,却总是心不在焉,岂非吃里爬外吗? 就笔者的观点而言,第一,不要轻易的改变国籍,正好比一个人不能率性的离婚。人的一生中,不能朝秦暮楚,这山望着那山高,更不要嫌贫爱富,国家贫穷的时候,你闪身走人了,国家繁荣昌盛了,你又跑回来了。你还真好意思,你有什么资格回来呢?你做出贡献了吗?看《马前泼水》,难道就不知道脸红吗? 第二、既然加入了人家的国籍,就不要再生外心,否则正如婚姻中的精神出轨。我最是讨厌那些一马双跨的人,这些人对谁都没有真心,哪边有便宜,他就往哪边靠。用老百姓的话说,这些人属于两头吃,吃了娘家吃婆家,吃了婆家再回头吃娘家,但无论对婆家还是对娘家,一片虚心假肚肠。 可他们却总是吃的心安理得,一边狼吞虎咽的吃,一边像模像样的唱:“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前天看了胡士泰写给澳大利亚祖国母亲的信,倒是觉得胡士泰还算坦诚,不爱中国就说出来,不爱,一点都不爱!而有些人就不这样,明明不爱,还要装出一幅特别爱的样子。 这又何必,不就是想回来捞点便宜吗,说出来,也没人赶你走。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里说:“我的母亲正被很多人插着管子吸着血,还有一个丑陋的矮子拿着刀,走向母亲,他要干什么,那人提着刀砍向母亲,吃着母亲白嫩的肉……”想想看,母亲这么宽容,连强盗都能身体上吸血割肉,儿子虽说忤逆,吃点就吃点,谁让自己生了这么个孽畜呢。 唯一不认同的是,吃就光明正大的吃,别不好意思,羞羞答答的,多没意思。再者说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蒙头盖脸的,反而让人家说闲话:你瞧那谁、那老杨家的三儿,当年爹妈穷的时候,一拍屁股搬老丈人家去了,如今又假模假样的回来装孝敬,还不就是看上他爹他妈下岗后补发了点抚恤金吗? 嫁出去的人 泼出去的水 不麻烦你们劳神子了 这大中国呀 还是让我们自己爱吧
13 août 60年前的承诺做到了吗?看了某些在60年前的文章,发现很多东西非常有意思,就翻出来大家再重新温习一下。郑重邀请司马南、何青青代表的新左派对这些论述做出直接评价。 "中国的缺点,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 ……政治需要统一,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194*)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 ......因为此问题一日不解决,则国事势 必包揽于一党之手;才智 之士,无从引进;良好建议,不能实行。因而所谓民主,无论搬出何种花样,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有三个: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开放党禁;三是实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很多,但目前全国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会结社的自由,是言论出版的自由。 以上内容出自《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笑蜀编 汕头大学出版社1999年。为了方便读者对内容的评价的纯粹性,因此刻意隐去所有这些内容的出处,作者和年份。
海外华人比我们更爱国吗?海外华人华侨的爱国,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尤其是这两年,爱国华人异军突起,不但让大陆自由主义分子和右派们唉声叹气,也让眼巴巴看着爱国华人华侨在白宫门外挥舞五星红旗的大陆左派和愤青们痛不欲生,只恨自己的爹妈没把他们生在美国,以致让他们今天无法尽情地热爱中国…… 一年之中一半是海外华人,一半是“海内华人”的我自然是跳上窜下,少不了冷嘲热讽和加油添醋一番…… 不过,今天准备从另外一个角度理性分析一下海外华人华侨的爱国,算是对我过去文章中过激言论的一点点补偿。顺便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为社么融入了西方(美国)主流社会的华人华侨很少对所在国家歌功颂德?更尖锐一点的提法就是:为什么写文章赞扬西方一些国家的都是我杨恒均这种“假洋鬼子”?而那些长期生活在西方的——无疑也是更加了解西方的华人华侨,却很少对居住国家的政治制度与社会环境发出赞叹之声? 从个人与国家之关系看海内、海外华人爱国之异同 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大家并不想追究你爱她有多深,是真爱还是假爱,大家最想知道的是你为什么爱她,你们两个人是啥关系? 同样道理,当讨论到爱国主义的时候,首先要搞清楚的一个问题就是:你们是什么关系?也就是说,你和国家是什么关系?对于我们所有“海内华人”来说,这不是一个需要特别回答的问题,因为我和国家的关系,与你和国家的关系一模一样,没有必要加以区别。 然而,当我们把“海内华人”和海外华人放在一起比较的时候,就应该首先搞清楚海外华人与“海内华人”两个群体在与国家的关系上的异同了。很显然,他们与国家的关系有很大的差异。不先搞清楚这种差别,是不好比较他们对国家的“爱”的。 首先看国民与国家是什么关系。不说太复杂了,说一点大家都认可的:法律关系、契约关系,我们有共同的疆域、文化、信念,结合在一切,不管以前是统治者靠武力成立国家,还是现在被管理者用选票选出政府组成国家,在文明时代,国家和民众的关系就是一种法律关系,契约关系、政治关系,是实实在在的,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关系。 对于普通老百姓,我们和国家的关系甚至可以更具体到如下一些日常生活中:上班塞车吗?通货膨胀后菜价又猛升了?贪官贪污了我们上缴的税收吗?孩子上得起学校吗?有人侵害我们的权利吗?外国侵略者会不会以霸占我们主权的方式让我们吃二遍苦、受二遍罪?或者统治者里的坏分子干了侵略者想干而没有干成的事?国家为我做了什么?我能为国家做些什么?繁荣富强的国家是不是让我的孩子的前途看上去更光明了…… 那么,再看一下海外华人华侨,特别是那些出去后不准备再回中国定居,决心拿所住国护照,或者已经是法律上的“外国人”的华人华侨,他们和中国的关系是什么?当然不再是法律关系,也没有什么契约了,政治关系也不存在了。 当我们问一个海外华人华侨的时候,一般不问他是不是“中国人”,因为所有的华人都可以说自己是“中国人”,我们问他:在法律上,你是哪国人?如果他们加入了当地国籍,他们在法律上不再是中国人,也不受中国法律保护(有时甚至不受中国法律的约束)。
这种外国籍(或者准备加入外国籍)的华人华侨和中国已经没有多少“法律”关系。他们的爱国主义更多地是建立在道德关系、感情关系和伦理关系之上的!这种道德和伦理的关系不再是实实在在的,不牵扯到柴米油盐这些日常生活,更不需要你斤斤计较地理性思考。 对于这些华人华侨,爱国主义更多的是一种感情的寄托,对家乡的思念,对那块遥远的土地的怀想。他们从感情上希望这个国家在国际上响当当,繁荣富强,不光让他们有面子,也让他们心有所托,在国际上可以扬眉吐气——他们澎湃的爱国激情让所爱国家飞涨的菜价、鱼肉百姓的贪官以及你孩子牛奶里的三聚氰胺变得微不足道,仿佛那些东西和他们所爱的国家没有任何关系…… 爱国主义的两种表现形式:奥运金牌和毒奶粉 今天是京奥会一周年。去年奥运会之前,我写了一篇《我们要那么多金牌干什么》的短文,很多朋友认同,也有很多朋友表示异议。让我惊讶的是有那么多海外华人华侨当面质疑我,要那么多金牌有什么不好? 我没有回答他们,因为我想起了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一个场景,当时我在悉尼的街头(接近步行街的乔治街路口),看到一个体育用品商店门口的大电视上出现了比赛中金牌排行榜拉锯战,好像中国和美国有差不多数量的金牌。我和一群来自世界各地的人站在路边盯住屏幕,心情异常紧张,决赛最后一刻的时候,我冷汗都出来了。二十分钟后,当看到中国又赢了一块金牌的时候,我差一点忍不住流泪了。当时的自豪感,可以说无与伦比。我至今还认为,那是我发自内心的爱国。 那种爱国之心一直没有变,但2008年奥运会的时候,我的“地位”变了,我不再是站在海外街头与一帮外国人在一起瞎起哄的“海外华人”,我回到广州定居,成了不折不扣的“海内华人”。我关心的不再是让我流泪的激动人心的金牌数量,我关心的是我生活的这个国家是否给我们的孩子提供了足够多的体育用品设备,我们是否花费了太多的本来可以用于改善普通孩子们的教育条件的国家的钱去获得金牌,还有,我们得到那么多奥运金牌是否对这个国家的总体体育事业有帮助,还是适得其反,得到那些金牌成为我们自豪,自豪到足以忽视我们成千上万孩子的体育教育。 同时,我个人经验告诉我,比较成熟的西方社会已经越来越把奥运金牌局限于体育赛事,很少有人把奥运金牌同一个国家的国富民强真正联系起来。在这种国际环境下,即便我们有了世界第一的金牌总数,如果不从我们孩子的体育教育和设备入手,不管你怎么激动,全世界照样看不起你,甚至会更加鄙视你,因为一个体育设施比西方落后二十到三十倍的国家却得到了奥运会金牌第一。 上次到海外,一位海外华人问我,京奥会上,中国取得了金牌第一的成绩,可国内为啥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激动?京奥会闭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中国的媒体都不再提奥运金牌第一的辉煌成绩?可是,他们却始终无法忘怀毒奶粉事件,为什么? 我想了一会这样回答他,作为海外华人,我更看重的是金牌世界第一,作为“海内华人”,我更关注的是毒奶粉事件。总数第一的金牌让中国人的孩子在世界各地都挺起小小的腰杆,可毒奶粉却可能让更多的中国的孩子们那挺起的腰杆下面的肾脏里长出小小的石头…… 让我引用张爱玲说到海外华人爱国时候的一段话:“我们不幸生活于中国人之间,比不得华侨,可以一辈子安全地隔着适当的距离崇拜着神圣的祖国。” 写到这里,也许又有人认为我要象张爱玲那样对海外华人华侨的爱国批评一通,讽刺一下,然后把自己现在认可的“批评式”爱国提高到无限的高度。 不是的,我不会这样做了。虽然我现在认为保护我们的孩子不喝毒奶粉就是爱国,但我同样认为九年前站在悉尼街头为中国加油的我也充满了爱国情怀,而且,今后某一天,当我再次离开中国到海外定居之后,我的爱国表现形式会因为我所处的位置而再次改变,毕竟到那时,中国下岗工人离我太远,我看到的是乘坐豪华747专机出访的光鲜夺目的领导人而不是“侨居”在自己国家的中国农民工,再说,我和我的孩子们也不会喝中国制造的毒奶粉…… 海外华人身上的两种爱国主义 上面以我自己的例子,谈了一个人身份地位的不同(这里强调的是与国家的关系),他的爱国主义也有不同表现形式——所谓“屁股决定脑袋”。下面集中探讨一下海外华人华侨身上同时存在的两种爱国主义——对中国的爱国主义,和对所住国家的爱国主义。 还是从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问题入手。我相信很多人已经注意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生活在海外的华人华侨有几千万,仅仅在美国、欧洲和澳洲就生活着好几百万华人,其中除了一些新移民以及我这种空中飞人之外,大多数是已经融入西方社会的精英。这些华人精英在很多领域,例如对西方(例如美国和澳洲)社会的熟悉,对当地国家政治制度运作的掌握,对西方体制的了解,至少从个人经验上,绝对不比我杨恒均差多少。可是,为什么他们很少写文章对所住国家“歌功颂德”呢? 其实,在多次和海外华人华侨的聊天中我们都讨论到这个问题。看到国内读者很喜欢了解外面,我的时间又越来越少,我曾经多次恳求我海外的朋友也加入写作,用文字介绍国外可取之处,供我大陆的读者阅读。他们中大多人并不感兴趣,因为中国已经和他们家人没有切实的厉害冲突,也没有法律关系,所以不愿意浪费时间写。也有些朋友也欣然答应了。可是,文章就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勉强写出来的,也变了味道,对他们所住国家的批评多过我要求的“找优点”。 我们也多次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探讨。最后发现原因非常简单:那就是他们已经真正融入了西方社会,有了西方人的思维方式,连写作也受到西方的影响。在西方特别是美国,几乎没有一个有名或者有良心的写作者(更不用说知识分子),会把一篇文章的主题定位为表扬。越是融入这个国家,越是不愿意歌颂这个国家。 而我给他们提出了一个非常难的题目,我想他们找到美国的优点,写出来,推荐给中国——这是我作为“海内华人”的爱国主义表现,只是我把自己的爱国主义“强加给”他们了。而他们对于自己所生活的国家,却被那种文化和制度培养成了专挑毛病的“爱国者——这些融入了当地社会的华人华侨的内心深处都接受了主流社会的价值观:歌颂当权者,颂扬代表你国家的政府而不是立国的价值观是肉麻的,不可接受的。 正是在华人华侨的这种爱国心理之下,生活在大陆的中国人才看到海外华人们怪异的爱国表现…… 华人华侨对所在国家的总理出差时多报销了几张机票,都会跳起来和主流社会一起起哄,要求彻查。可是他们对来自中国大陆的波音747豪华专家,却举起了热烈的双手,激动得热泪盈眶…… 还有一个例子,我在美国和澳洲生活的时候,那里都出现过食品和水的污染,特别是有段时间,大概有两个多月吧,澳洲政府突然宣布,孩子们最好不要直接饮用水管里的水(澳洲水管里的水可以直接饮用),我们都知道水出了问题,有微生物侵入。那时,每一个华人华侨都非常关心这件事,对政府没有管理好饮用水非常不满,中文报纸每天都有大篇幅的报道。可对于稍后发生在中国大陆的毒奶粉事件,很多华人华侨就沉默了,中文报纸突然小心翼翼起来,报道前要先问一下使馆是否可以报道,这件事是否影响了中国的大国形象,会不会被海外反华势力利用等等。 这些海外华人华侨可以对遥远的没有什么法律关系的中国大陆赞扬不止,但如果有华人在白宫里握住奥巴马的大黑手,或者在澳洲握住那个会两句中文的陆克文总理的白色大手就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感谢党和国家领导人关心小民,估计绝大多数美国和澳洲人会认为他是傻逼,有些甚至会把这种卑躬屈膝有违他们价值观的傻逼当成是“美奸”或者“澳奸”……(嘿嘿,别动气,开个玩笑不行吗……) 写到这里也许有人想打断我,说,海外华人写不出所在国家的优越,也许那是他们的真实心态,也许那个国家真没有什么优越好写的吧?也许,他们爱的是中国,而不是所住国家? 这个问题不用争辩了,让我们看一下简单的事实:建国这么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三十年,正式移民海外的中国大陆人大概也有几百万(法律上的移民,不包括没有转换身份的留学生),那么请问:迄今为止,有几个美国和澳洲华人华侨回到中国后宣布放弃美澳国籍,重新加入中国国籍的?又有几个海归带着他们的孩子,回到中国大陆?如果他们不爱那个国家,他们会把自己的所爱留在那里?你会这样做吗? 海外华人华侨在有意无意间表现出了两种爱国方式,或者表现了他们如何用两种方式热爱两个不同的国家——一种是法律关系上的“爱”,一种感情关系上的“爱”。 从伦理道德和感情方面,他们热爱中国大陆,但这种爱绝对不会让他们的理智做出“全家搬回祖国定居”的决定。而他们对所居住国家的“爱”,则是建立在一种不需要激情的更加理性的法律关系之上。他们和自己的孩子住在那里,那个国家的一举一动,都牵涉到他们的安全、福利和未来,他们得时刻关心那个国家的各个方面,而不仅仅是它在国际上的所谓形象,他们和当地公民一起促进发展,让那个国家更适合他们居住,让那个国家更值得热爱,所以他们有机会就赶紧换国籍和护照,如果有可能,哪怕钻法律的空子,也要继续把亲戚朋友弄到国外…… 我反感什么样的“爱国者”? 从上面有点啰嗦的分析,大家可以看到,中国人——无论是海外华人华侨,还是“海内华人华侨”(本人今天正式宣布,在自己的国土上拿暂住证和“绿卡”生活的华人为“海内华侨”——侨居在自己的国家里,嘿嘿),无论他们的屁股坐在哪里,无论他们的爱国是理性的,还是感性的,只要他们的爱国主义不损害国家和个人利益,是发自内心的,都是值得肯定和尊重的。 我们这些“海内华人”应该理解海外华人对祖国故土的眷恋之情和爱国之心,同时,我也希望海外华人华侨对照自己的处境,反思内心深处,真正理解大陆同胞更加理智和务实的爱国主义。正如热爱中国的爱国华侨们更愿意生活在那个不愿意离开的国家一样,绝大多数的“海内华人”和他们一样,也不会离开自己生活的地方——中国。 我自己虽然把批评国家当成爱国,但我并不赞同那些把国家和民族说得一塌糊涂,对所有的成绩都视而不见;当然,我更加反对的是那些见不得批评,以为爱国就是朝使馆丢鸡蛋或者到国外挥舞五星红旗,动不动就把批评者标签为“汉奸”“卖国贼”的“爱国”贼们…… 杨恒均 2009-8-10
12 août 建国大业建国大业
(2009-08-12 04:39:16)
今天看见一张《建国大业》的演员国籍表 陈凯歌 美国/陈红 美国/刘亦菲 美国/陈冲 美国/邬君梅 美国/顾长卫 美国/蒋雯丽 美国 ================================================================ 可以料想的是,这么多的明星是外国国籍,一定会引起很多的争议。很多人会觉得,为什么呢,是中国的影视,中国的观众捧红了你,你到头来怎么是外国籍呢? 我倒是没有这么想,我只是不知道胡兵加入泰国国籍是怎么想的。好在三年以后,我们有胡斌,哪怕是个假的,那我们也有胡赝斌。言归正题,我们不说出国方便,不说个人自由,不说漏税避税,我认为,一个国家,能让这么多艺人转变国籍,这个国家一定是有他的责任的。在我们谈个人责任和义务的时候,我们也要谈国家责任和义务。这代人要记住的是,国家利益不是高于一切的,国家的合理利益在特定的时候才可以高于一切。 这么多人跑了,说明建国以后很多的大业尚未完成,否则就是很多中国籍的外国人来参与制作或者演当时的反面角色。他们变换了国籍,是他们的选择,这个选择就像离婚一样,可能是感情破裂了,可能是遇见了更好的,在道德层面上是可以谴责的,但是在人格层面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你也难保你们自己啊,对吧。给你美国籍,电脑前的你要不? 反正我个人觉得我的国籍挺好的,也就是多交点税少享点福,出国麻烦点,其他也没什么。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就是吃不起住不起玩不起结不起生不起病不起死不起,但最关键的是,还移民不起,所以,看见你们跑了,不爽是肯定的。 在看得见的未来里,我是不会改变我的国籍的。但是电脑前的所有人,你们不要忘记了,这个国家给你提出了条件,你也是可以给这个国家提条件的。我的条件是,我无所谓我爱的国家对我们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利益几乎没有保护,我也无所谓这个国家纵容随便一套房子的利润就抵上中国最大的出版社的全年总利润,但我很喜欢小孩子,我可能无法遵守计划生育,更无法接受计生委的人碰我的女人,所以,如果我不小心生多了孩子,我就不会是这个国家至少不会是大陆的国籍了。 可能很多人要说,却,谁在乎你啊。话是没错,但我就更不在乎了。都互相不在乎了,这不就离了麽。你看上面名单上的那些人,还不都是人模人样的。
是“被增长”,更是“代增长”继“被失踪”、“被自愿”、“被小康”、“被就业”等新词流行之后,近日“被增长”一词又流行开来。起因是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一份统计,上面说是“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1.2%,农村居民增长8.1%,远超上半年7.1%的经济增速”。如果此情属实,则意味着居民收入首次赶上GDP增速。大家对此很认真,于是在网上开展了“晒工资”活动。晒来晒去,网民得出个“工资没长”的结论,说大家的收入“被增长”了。 这样的舆论,等于直指国家统计局严重造假,并且,因其有着类似“普查数据”和“大规模民调”的佐证,对“公信”的杀伤力相当强大。8月7日的《新京报》报道了统计局的应对动作:8月6日,统计局表示:“被增长”是一种误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较快上涨是工资总体增长过快的原因之一。同时,统计局承认工资统计范围过窄,存在缺陷。全国约3亿城镇就业人口,工资统计仅涵盖约1.3亿。 网民自发“晒工资”,信度、效度都很好,大家的“直感”是符合客观情况的,统计局的回应实际上承认了这一点。统计局还承认,职工工资增幅九年来最低,大部分居民的工资确实没长,但平均工资长了也是实情,只不过,许多人没参与形成平均工资的过程,大部分劳动者没对平均工资上涨“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认为,国家统计局这次针对网民质疑所做的回应,态度比较坦诚,并且所引用资料基本合乎实情,除了“‘被增长’是一种误解”此一说和自家诠释自相矛盾外,所说的其他道理还是符合逻辑的。 统计局的说法反而证实了“被增长”一说踏踏实实,还揭示了“被增长”的主要原因其实是“代增长”——由于“政策因素”,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增幅快于企业,把名义上包括全体的平均工资给“代表”上去了。 “代增长”说明存在着比“被增长”更恶劣的现实。在金融危机的“经济寒冬”中,“机关事业”群体尤其是“公仆”们的经济形势不冷反热,撇开被服务的劳动大军自行代表“增薪方向”,同时使居民享受“名义增收”的待遇。再就是,从这些资料看,拉动经济和内需的作为作用有限,还没让该扶持的群体得到有效扶持,至于是否进一步扩大了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这个问题也应该提出与探讨。 “工资统计范围过窄”就会提高平均工资,这种“正常现象”其实应该“令人震惊”。 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就平均工资上涨原因说到,“在金融危机中,处于工资低端的岗位和企业减少,而处于工资高端的岗位和企业变化较小”。如此说来,破产和运转困难的企业越多,我们就越能统计出高水平的平均工资来;金融危机越严重,失业人口越多,我们的统计数据反而更能证明“形势一片大好”。这,难道不是病的不轻的证据吗? 公众的种种无奈的“被这被那”,均源于“被代表”这个根源。“被增长”和“代增长”事例,再次形象、生动地证明“被代表”之神奇。 11 août 告别卓琳,她将怎样向邓小平说起今天的中国?告别卓琳, 她将怎样向邓小平说起今天的中国?
作者:司馬平邦 2009-8-11 13:34:20 发表于:博客中国
从1997年2月19日到2009年7月29日,凡12年零5个月又10天,是邓小平没有见到,而卓琳见到了的邓小平身后的中国。 昨天,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来自首都各界约1万人排成长队吊唁这位一直站在那位伟人身后的女性,在告别仪式现场发放的《卓琳同志生平》中,官方对卓琳的一生给与了高度评价:“卓琳同志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崇高的革命气节,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还有:“她和邓小平同志相濡以沫、患难与共,经受住了各种艰难困苦和政治风浪的考验,是邓小平同志的好战友、好伴侣、好助手。卓琳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默默奉献的一生。” 在此之前,最后一次听到有关卓琳的消息是2008年5月12日邓小平的家乡四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媒体曾说老太太寝食不安,5月15日,92岁高龄的她拿出自己全部积蓄,并向家人筹措了部分资金,凑足10万元捐给中国红十字会。卓琳曾表示,为帮助四川灾民,她愿竭尽全力。 卓琳的家乡是云南宜威,她1916年出生于云南省宣威县,1937年21岁投奔延安参加革命,1939年23岁和35岁的邓小平结婚,从此夫唱妇随一直到58年后的1997年邓小平辞世,邓琳没有其它新中国第一代元老的夫人们如邓颖超、康克清、王光美等人那样显赫的公共身份,“默默奉献”这个结语对她来说恐怕最合适不过。在邓小平的生平里,卓琳最早的露面已是文革中邓小平于1969年10月到江西的一家拖拉机厂劳动的那段历史里,在邓小平子女的传记里,这一段岁月,卓琳用“默默奉献”支持了人生最低谷中的丈夫,挺到了他几年后的再次崛起,未来的史书上也许会上写邓小平的这次崛起“拯救了中国”之类的文字。 据说,邓小平逝世后很长一段时间,卓琳沉浸在绵绵的哀思之中,每逢祭日,卓琳都预先买些花瓣,在自家院子里抛撒,边撒边说――“老爷子,给你撒花了,你听见了没有?”情景让人动容。 从1997年到2009年,12年间,中国发生了很大变化,跨越世纪的过程里,曾经身系国家兴衰的邓氏家族也一点一点退出历史舞台,其实,在邓小平时代(1979到1997年)最流行最主流的“改革开放”这样的单一语义已经无法概括现在的中国,甚至从现在的中国看,“改革开放”也不过是一种过于简单的治理理想,因为现在的中国出现了更多“改革开放”也无法解释和解决的新问题,而且层出不穷目不暇接。 谁看见谁头大。 不知道和邓小平再见于另一个世界的卓琳该怎样跟他说起现在的中国。 或者,她仍然什么也不说,一如在江西那间拖拉机制造厂的3年,仍然选择站在他身后做“默默奉献”。
傲慢标语比小广告更损害市容![]() ![]() ![]() ![]() 守护自己的私产,或者与意欲购买者进行谈判,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吗?不要以为这个问题是三十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江苏泰州海陵区政府如今还认为那样做是可耻的。海陵区政府有关部门近期在当地挂出的一组拆迁标语,对“钉子户”竭尽侮辱和恐吓之能事。 标语套用“八荣八耻”口号,宣称“以支持拆迁为荣,以妨碍拆迁为耻”,“以通情达理为荣,以胡搅蛮缠为耻”,“以合法补偿为荣,以漫天要价为耻”,“以第一奖励为荣,以丧失奖励为耻”。或者编成顺口溜,如:“面对现实谈补偿,合理价位快交房。赖到最后一场梦,熬到最后梦一场”;“吃透精神早签约,世上没有后悔药。等到强拆梦方醒,流泪懊丧又跺脚”。 引起舆论哗然的是,这些标语把公民分为良民和刁民:“不强拆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由于日本侵华时曾经用“良民证”来管理中国百姓,这一用语引起了网民的反感。“良民”的本质就是顺民,任随政府为所欲为,而不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公民。 在公民社会,政府、发展商和民众在拆迁中是平等的民事关系。私人的物权已经有《物权法》作为保障。但是,在泰州这些标语中,公权力高高在上,耀武扬威,对拆迁户进行威逼利诱,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 舆论没有重视的问题是,这些标语肆无忌惮地对不愿当顺民的“钉子户”进行谩骂和羞辱,不仅套用“八荣八耻”,把他们争取正当权益的举动定义为“耻”,而且描述成“胡搅蛮缠”、“漫天要价”、“闹丧”等等。且不说公权力之下,公民有反抗的权利;就算“钉子户”要价不合理,那也是一种谈判而已,凭什么要被公开羞辱?“钉子户”应该到法院去起诉,要求政府收回这些定性,并进行道歉和赔偿。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标语并没有落款,但是大家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是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杰作。在一些地方,只有政府才能如此无所顾忌地占用和污染公共空间。假如你是一个普通个体,哪怕只是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贴点售房信息,也会被称为非法张贴的“牛皮癣”。 大家习以为常,觉得政府挂标语乃理所当然,个人贴广告则损害市容。真的这样天经地义吗?在我看来,城市里最大的污染和危害,并不是那些卑微的小广告,而是这些傲慢的标语。那些小广告也许不够规范,甚至设置了一些骗局,但是相比之下,这些公然羞辱和恐吓公民的标语口号,对文明规则和城市形象的败坏要严重得多。 那么是不是文明一点的政府标语就没问题呢?是不是无论多么文明的个人信息都不能张贴呢?这就涉及到公共空间的分配了。法律学上有一个常识,那就是政府部门“法无授权则禁”,百姓个体“法无禁止都可”。在我们这里,事情完全搞反了,一切公共空间都归政府,而普通民众只要走出家门就什么都没有了。强制拆迁更让人知道,家里的空间也不属于你,随时可以把你赶走。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中,泰州海陵区的那些标语牌应该归拆迁户所有,上面写的是拆迁户尤其是“钉子户”的心声:“以公平谈判为荣、以强制拆迁为耻”;“不强拆不截访,争当良吏好荣光”等等。有挥洒的权力,也有抗议的声音,游戏才算公平,社会才能稳定。
10 août 山东一镇党委率黑社会制造血腥事件!!!
09年8月8号凌晨0点到两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陈庄茂源街遭黑社会打砸!
6 août 六十年是非--一位曾经的党内高层老人的谈话看到一篇谈话,没猜出是哪位领导人。但是,他的谈话使我想起父母。他们已经故去,但是我相信这正是他们想说的话。民主自由正是他们那一代人的理想和终身为之奋斗的终极价值。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能不能解决?中国能不能用不同于苏东的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我相信,有这样的声音发出来,有这样的思想表达出来,对中国是非同小可的事情,一定能够促进社会政治的进步,能够激发所有希望中国进步的人的思考。 执政党要建立基本的政治伦理 ——国庆60周年前夕一位老同志的谈话 建国六十周年了,听说正忙着阅兵准备,我已经老了,腿脚不灵了,可能去不了天安门城楼了。以前,我不分管宣传报道这一块,但我知道,为了六十年大庆,会有很多大规模的宣传,主要为了宣传国家的成就和进步,这是六十年来的老办法了,一直没有变过。前些天,中央党校一位年轻的教授到我这里来聊天,他很年轻,很有思想的。他总说他是改革的一代,而我这样的老头子是革命的一代。现在的年轻人思想很活跃,给我出的难题不少,有些看法好像冒犯了我们党的一些说法和做法。可是,和他们谈得多了,我就越相信,他们还是真诚的,没有乱来的意思。有时候,我觉得被他们的问题冒犯了,这可能说明我本人还不如这些年轻人真诚,我只是经常告诉他们,年轻人要多知道一些历史。 前些天,他又来了,说要向我请教历史。问题还不是他提的,而是他教的那个地厅级干部班的学员提的,他说他回答不出来,就把问题提给了我。那些学员干部在讨论时提出的问题是:建国都六十年了,我们国家的哪些东西没有变?为什么没有变?会不会变?他的意思我明白,六十年大庆的宣传报道天天向老百姓说发生了什么样什么样的变化,能不能换个角度来想一下,一个国家让一个政党领导六十年了,也不算短的时间了,这六十年到底应该怎么来概括、怎么来总结,我们党有责任向老百姓说清楚讲明白。一时说不清楚讲不明白,有疑问,也没关系,重要的是要讲出来,公开讲出来,不要藏着不讲或私下里讲。建国都六十年了,还不能公开地讨论一些问题,这六十年该当何论呢?我们是过来人,有责任说清楚讲明白,尤其是一些基本事实,一些基本道理,不能令已昏昏,也不能让人昏昏。 我告诉年轻教授,建国六十年了,我们这个国家没有变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最基本的事实是,这个国家还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个事实谁都明白,但这个事实的背后是什么呢?比如说,我们党有7000多万党员,是一个最大的党,而这个党至今还没有在社团管理部门登记过。这个事实背后又是什么呢?就是我们国家还没有一部“政党法”,六十年了,还是空白,没有变,我们国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制度。“国家还是党的国家”,而不是“党是国家的党”。六十年了,“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个概念没有变。在财政上,党库与国库之间的那堵墙还没有建立起来。再看看,数百万军队还叫解放军,没有变,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武装力量。军队的最高领导人还是党的最高领导人。党军一体没有被国家对军队的领导来代替。六十年了,这一点也没有变。即便在党内,六十年了,也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性选举制度,更不用说在国家范围内了。经常说到的协商,实际上还是战争时期的秘密运作传统。这都是一些基本的事实,它们能引伸出什么基本道理,应该好好讨论。这些讨论离不开这些基本事实的,年轻人真应该多多了解历史。我记得建国初期,几个民主党派人士给中央写信,建议把中南海还给老百姓,这个皇家园林最好作为公益文化的纪念物保存下来。80年代初,书记处又接到过类似的建议,还加了一条:党中央机关应该挂牌办公,办公厅、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等,都是执政党的机关,不是非法的地下机关。这个建议转了好几个书记的手里,最后没有上会讨论。这两件事,也是六十年来没有变化的。 后来,教授告诉我,他自认为对一些问题特别有研究,但还是没有想到怎样来理解这么一些基本事实。我通过很多渠道知道这十多年来的新思潮、新提法,不管什么样的理论什么样的流派,对国家六十年变化了的东西、没有变化的东西,先要搞明白基本事实。有些东西应不应该变、可不可以变、能不能够变,区分起来比较困难。要讨论问题,那就从搞清楚基本事实入手。我对年轻教授说,你提那么个问题,我别无选择,只有说事实,基本的事实。基本事实搞明白了,有头脑的人就会思考了,这种“没有变化”是一种政治优势吗?还是一种政治惯性?还是一种政治停滞?都要好好研究,要具体分析,不要下空洞的结论。 前些年,一位老同志病重,我去看他,他花了一个多小时向我说他对国家、对党的现状的种种担忧,说很想跟中央领导同志直接谈。他说他没有这个机会了,我说,我保证转达到。后来,一位常委同志来看我,我就传了话。我特别忘不了的是,这位老同志专门提到,革命了一辈子,到头来怎么向老百姓、向历史作个交代,还有那么多疑点没有搞清楚,怎么交代才好呢?建国六十年了,我想,这是好机会,应该好好总结,好好讨论的。我是个老头子了,为国家为党也工作了一辈子,那种感情是怎么也割舍不了的,可我一直就不同意“辉煌五十年”、“辉煌六十年”的提法。这不符合事实。大跃进困难时期那三四年,“文革”动乱那十年,总不能说是辉煌的吧。宣传用的词,也要讲究精准,要符合基本事实。你不把那几年扣除,老百姓在心里会扣掉的,历史学家也会扣除的,普通党员也会那么做的。在90年代的那几年,我说过不止一次,政治宣传离事实太远,那叫什么?那就是不文明的,是野蛮的宣传。那几年治理码头车站上的野蛮装卸,这野蛮宣传也要治一治。我的话没有人听。这六十年来,为什么这一点没有变,不但年轻人要想一想,我们这些过来人更要想一想,这叫反思。六十年了,应该好好庆祝了,也应该好好反思。要举国反思,要举党反思。一个执政党,一个大国的唯一的执政党,执政了六十年的执政党,总应该有起码的反思勇气吧。这实际上是一种责任,是政党的责任。这反思,肯定会引出许多不同的看法来,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要是搞得气氛紧张,搞一些封杀动作,就显得我们共产党人太没有气度了。在我看来,老百姓的看法,民主党派人士的看法,专家学者的看法,政治上不得志的人的看法,这四类人的看法,尤其应该好好听听,封杀不得。六十年了,我还在这里说一些一千多年前古人说过的那些道理,想起来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有一位八十年代初主持书记处工作的老同志,晚年在深圳住过几年,有一次我去看他,谈到他那曲折的人生经历,他说,对这个国家、对这个党,他有一大欣慰,两大遗憾。欣慰的是,他亲手推动的华南地区的改革开放成为国家发展的先行者;一个遗憾是,没有能为党的历史上一个重大冤案平反,另一个遗憾是没有推动党对不同意见的容忍政策。他的话不多,说完了,我们俩只是相对无语。建国都六十年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有些政策有些政治上的理由,那也不至于六十年来都是如此呀。那些理由现在还存在吗?还站得住脚吗?如果那些理由还站得住脚的话,那么,六十年的政权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还能用“辉煌”两个字来概括吗?容忍不同看法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只能说明,斯大林主义的那一套还在作怪:革命建设越成功,敌人的反抗就越严重。否则,何至于六十年在这方面还没有变化呢?那位老同志前几年已经故去了,他的夙愿还依然是个夙愿。这怎么向老百姓交代、向历史交代?从国共第一次合作分裂开始,到1949年我们赶走国民党,国民党压制了我们22年,封杀我们的报刊,捕杀我们的党员,在学校里压制不同的意见。历史证明,他们失败了。我们绝对不能用类似的手段来对待不同意见,对待其他人士。六十年对二十二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时间概念? 我曾经是这个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现在享受着很高的政治待遇。我问年轻教授,由我来说出这些话,是不是让他觉得不可思议呢?他老实告诉我说,他真的不知道是不是不可思议。我想要说的是,正因为是高级干部,就更应该从历史责任的高度来考虑问题,否则,高级干部就等于高级官员,这万万要不得。历史责任就是一个政治伦理的问题,对一个政党要负责,就要好好想一想这个问题。 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对许多问题想了很久。记得七十年代末的时候,乔木同志有一次党内讲话时提到了政治伦理这个词,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有一次开会休息的时候,我专门向他请教,他说他经历了党内太多的风风雨雨,政治伦理问题真是一言难尽。可惜他后来再也没有谈过这个问题。是啊,到了建国三十年,党内才有这么一位大秀才提了这么一句。之后,又不提了。又是三十年了,还是没有人再提。我是做具体工作的,没有那么高的理论水平,可脑袋里一个疑问转了三十年了:我们共产党人就那么不堪谈政治伦理吗?我要说的是,人家封杀我们二十二年,我们就有必要花六十年时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吗?这样的道理不就是政治伦理问题吗?我们不公开谈,能阻止老百姓去想这样的问题吗?这么多问题,在那次深圳谈话以后,一直在我的脑袋里撞来撞去,赶也赶不走。说老实话,我还没有想明白,这恐怕不能用“只缘身在此山中”来解释。这正是需要大家一起来好好研究的。 去年,在电视上看到我们的领导人在国庆那一天到天安门广场,向人民英雄纪念碑行礼献花。后人向过去为主义、为理想的献身者表达敬意,不正是一种基本的政治伦理吗?没有他们的牺牲,就没有共产党掌权,这是基本的事实。可是,有谁站出来向老百姓解释一下,为什么过去五十多年就没有这样做?没有,连个简单的交代都没有。看来,要一下子找回政治伦理也难。你属下几千万党员,你治下十几亿国民,五十多年了,连个庄重的致敬仪式都没有,是不是应该有个庄重的道歉呢。谁没有做应该做的事情,谁做错了事情,谁就要站出来担责任的。这是起码的伦理。我们党有不少人总是习惯夸耀说现在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同时,却对过去为什么不做正确的事情连个起码的交代都没有。人们常说浪子回头金不换,这金不换要有前提,就是要有反思,要承担责任。我们这么一个泱泱大国,这么一个堂堂大党,总这样含混过去,成什么样子!用人用错了,举荐的人不负责任,考察评价系统也不负责任,协商机制不负责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也只管查处,不管用人过程中的失察责任,把人关起来或者枪毙了,就算了结了,还要说查处此人是伟大的成就。这样,这个国家不就成了没人负责任的国家了吗?我们的党不就成了没有人负责任的党了吗?这么下去,这政治伦理又从何谈起呢? 仔细想想,我们党的那些重大失误都属于撞到了南墙上才回头的。这堵墙是自然规律、国家发展的客观规律,你违反了规律,就头破血流了。为什么会这样?六十年了,我们国家没有成长起应该有的社会性力量来与我们共产党竞争,来提醒、来监督我们党,那些不同意见统统因为不能反映我们党的正确就听也不听。那么全权施政,那就全权独担责任吧,又不是。六十年里有多少时间,国家发展受到阻碍,国民的发展机会失去了,宪法权利也得不到实现。这种现象是很不伦理的。那位让我传话的老同志对我说过:你我都垂垂老矣,怕的是盖棺难定论呀!我已经走到了晚年的晚年了,这样的自责总摆脱不了。 人一旦有了伦理责任,肯定活得不轻松。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大概也是如此。我这么一个老人总想和年轻人在一起,就是要竖起耳朵,听听这些后来人怎么说我。这位年轻教授对我说,六十年了,我们国家还没有出现完整意义上的选民,我们党也没有出现权利完整的党员,我们还没有建立起来容许其他人发挥政治作用的制度,这些是不是您个人最大的不安?我和教授的忘年之交,是因为他通过我的孩子转给我他写的一篇短文,他说他不为了发表,只是希望能在党内流传,引起讨论。文章说的是“党章”上的那么多权利为什么落不到实处,为什么落不到实处却又不加修改。我就找他来谈了很多次,还是要从基本事实说起。从建党的时候起,我们党就说自己代表了农工,四九年以后,又说代表了几万万中国人民,到建国六十年的现在,还是这么来讲。大家同时还看到,六十年了,并没有严肃严谨的政治程序来赋予那种代表权,选举的、非选举的,都没有。 老家的一些省市长经常来看我,我总是对他们讲,你们的职位是需要选举才能得到的,要凭自己的本事来当选,不要老是寄希望于人大代表团中党组织的幕后作用。靠这种作用选上,脸要红的,对有选举权的党员用党纪约束统一贯彻党的决定,这就是“议会中的党员活动”,应该是合法的,可是,在很多情况下,这就变成了压制不同意见的优势,哪里有像共产党这样大的党团呢?这不是平等竞争的机制,六十年来都是如此,没有变,很难说这样的程序是严肃的、严谨的。依照现在的选举法,这没有违法之处,却是违背政治伦理的,等于一家政党掌控了选举机器,民意要真正表达,就是一件难事了。这是谁都看得见的。 党校这位教授告诉我,六十年来,共产党应对各种危机,比如政治动荡、内部纷争、舆论压力、人事不正常变动,已经有了许多很定型的处置办法了,人才也聚积了不少。有这么大的优势,为什么还没有打算搞平等的党际竞争呢?我说,我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但总觉得竞争选举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现在还有人说,在中国搞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条件不成熟;说中国农民多,素质不高,中国没有民主传统,这都是劣势。可是,当这些劣势转变为优势了,共产党组织的优势可能就没有了,到那时候,就又有理由不开放民主选举了。这政治伦理上的死结,什么时候能彻底解开?六十年已经过去了,还要再等几十年? 建国六十年了,应该回到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上去。这个国家国民的意愿到底是什么?应该通过什么样的办法来表达真正的民意?这个问题,苏联没有搞明白,六十九年就亡国亡党了,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民粹主义者,凭我几十年的政治阅历,我敢说,表达民意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设施”,也是衡量一个国家进步、文明程度的主要标准。我总能收到许多老百姓写来的信,我就让秘书挑一些让我看看,多年来都是这么做的。去年,接到山东一位农民的信,他问我:你们北京的领导到底知道不知道我们在想什么、想要什么?我就想起六十年代困难时期,毛主席他老人家号召我们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我下到农村,走了两个月,汇总起来报告给毛主席党中央一大堆问题,其中就有这个问题。四十年过去了,这个问题还是让老百姓又问出来了。老百姓从我们的广播电视、报纸上找不到答案,就又问到我们头上来了。当然,民意本身是很复杂的,有各种各样的人,就有各种各样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关键是,我们党是不是正视了民意,又在用什么样的制度来保证民意能获得充分的、真实的表达。现在电视上报道了老百姓想致富想发展、想生活得好一些。这是一个进步,因为以前不让公开这么讲。这不让讲的责任,由谁来负?现在老百姓老想发财致富吗?他们想参与更多的社会政治事务,想要有更多的权利,更多的发展机会。这些为什么不让公开讲?这不让讲的责任,又由谁来负?六十年了,我们是不是应该说,在民意处理上的失误,是我们共产党最大的失误,这是要写进史书的。90年初那几年,有不少签名信、万言书、公开信,我说过多少次,不要大惊小怪,不要乱查封杀,人家有话说,就让他说出来,有什么忍受不了的。我的话就是没有人听。一位管思想宣传的领导跑到我那里说,我不敢不管呀,中央说守土有责,我是管这个的,不管就是失责。你看看,这就是他的责任观念,就是不对民意负责。 让我特别痛心的是,有许多人还把对民意的引导庸俗化、功利化。歪曲民意、挟持民意为“人质”,来抵制对改革的正当要求,抵制对一些错误决策的修正。这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更是违反政治伦理的。九十年代末的时候,一些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同志给中央写信,要求禁止一些学者发表关于抗美援朝战争的最新研究成果,他们认为,这些研究修正了过去的一些定论,让他们感情上受不了。这是民意吧,可这是什么样的民意呢?这些老同志到底了解那场战争多少?那些专家则不过是到前苏联那里查了刚刚公开的档案,做了学术上的研究。这有什么错?有一个学者写信给我喊屈叫冤,我给有关领导转了他的信,最后还是石沉大海了。那些老同志脑袋里的定论到底从哪里来的?还不是从外面灌输给他们的。要用事实来纠正他们的一些老观念,就说不行,就说要照顾老同志们的感情,就说“党史无小事”,这是什么政治逻辑? 六十年了,许多应该变而且可以变的东西,在这样的逻辑下,就变成了不能变、不可变的东西,要树立起基本的政治伦理,还有许多障碍要克服。 第一条,六十年了,我们党把国家的治乱要系于一身,过去那么多年的折腾,没有不起因于我们党自身的折腾的。这让我痛心,我们党的折腾殃及了国家,殃及了老百姓。这么多年了,我们告诉老百姓说,这个国家没有共产党的话,就会大乱的,老百姓真是怕折腾怕到极点了,他们对稳定的盼望,就成了我们党再单独执政下去的“民意”,这一循环什么时候能够打破呢? 第二条,涉及到怎么样让老百姓认清历史、认清现实,就是要认清一些基本事实。六十年来,我们说得最多的一段话是“几千万革命先烈换来了红色江山”。这是关于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最大理由之一。为了新中国,死了数千万人,这是基本事实。还有一个事实是,他们是为什么牺牲的?他们前仆后继,为的是当时我们中国共产党设立的目标和理想,现在,有多少老百姓知道那时共产党设立了什么具体目标?我知道,90年时,出过一本书,书名叫《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承诺》,很快被查封了。我让秘书找了一本来看看,用了一个周末的两天,全部看完了,我还找了一些专门研究那段历史的专家来问了情况。他们告诉我,这本书里收集的,全部是我们党在三四十年代公开发表的社论、评论、声明,没有一份是伪造的。当时,我们党向全中国人民做了承诺,要建立一个民主、自由、独立的国家。那时,国民党不搞民主,不给自由,也没有能力让国家真正独立,才有共产党肩负那些承诺来取而代之。这些承诺的确吸引了无数志士仁人。那些牺牲的人就属于这部分人。其实,那些承诺在毛主席三四十年代的许多著作中都有。可是,到了五六十年代都被那个毛泽东著作编辑委员会修改掉了。我看到过一份文献研究室送来的原稿与修改稿,当时让我心里震动很大。现在,我能公开说出二十多年前我脑袋里就产生的疑问,这么个修改法,那几千万人不是白白牺牲了吗?那是白纸黑字,确实推翻了当年我们党的承诺。说轻了,这是不尊重历史,本质上,这就是违反政治伦理,这就等于是把我们党执政掌权的基础建在沙滩上,这能牢固吗?历史总会把真相还给老百姓的,六十年不行,七十年,七十年不行,八十年,老百姓总要知道的。91年的时候,有专家给中央写出苏联解体原因的分析报告,说是戈尔巴乔夫的公开性毁掉了苏共,毁掉了苏联。我在这个结论下是划了大大问号的。照我看,不是公开性搞错了,而是搞迟了。在许多事情上,我们有一些人总是把经验当教训,把教训当经验,这不改是绝对不行的。 建国六十年了,还有多少事情没有向老百姓说清楚,80年起草《决议》时,许多同志提出了许多疑问,后来都被一句“粗线条”打发过去了。这个原则在今天还在起作用,被一些人用来作为掩盖真相、推卸历史责任的挡箭牌,让我们党的改革更加艰难。去年,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时候,一些当事人就那个历史转折的真相做了一点披露,但还是被设置了许多规矩,以致“活人讳”、“圣人讳”成了一种习惯,难改。那一年我到广东视察,就有一些当事人向我聊起1976年月10月6日的一些事情,印证了我以前的一些道听途说,这一事件的内幕,我们的老百姓在去年的一份南方报纸上看到。在处理“四人帮”过程中,党的秘密情报机关起到了特殊作用,难以说明、又不可缺少的作用,老帅要利用自己的亲属与情报机关作沟通打招呼。这一事实被隐瞒了整整三十二年。谁承担这种隐瞒的责任?一个执政党的领导人运用亲属、情报机关、军队的力量来解决党内纠纷,这种“下不为例”的事情,真的下不为例了吗?周总理在建国之初就告诫过李克农同志,情报机关不要卷入党内斗争,他的告诫防止了我们党内的那些不规范行为了吗?六十年了,执政党即使不方便向老百姓说清楚,至少也应该先向几千万党内同志讲清楚,在赞扬那些为国家进入新局面做出了特殊贡献的人的同时,也应该明确地否定他们所使用的手段,这才符合基本的政治伦理。现在,还没有听到这种否定。一个执政党执政了六十年还不注意这一点,要执政能力有什么用?没有政治伦理为基础的执政能力,会变成什么样的能力,我想,大家会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 我们党执政六十年了,开始说到了决策科学化,开始说到了权力制衡,但做得到底怎么样?看来不说到政治伦理不行,光说到还不行,还要有办法、有制度来落实这种伦理。毛主席在没有建国的时候,就提出了“为人民服务”,这是最高的政治伦理目标,可是怎么为人民服务,他老人家没有回答好这个问题。这“服务”不知比“执政为民”要谦卑、要诚恳多少倍,但做得怎么样呢?我的结论是,光有“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的宗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一宗旨也还是要有政治伦理作基础的。有一个姓康的年轻学者前几年提出第三种合法性来源,说是一个政党只要发誓为老百姓服务,就有了执政的合法性,我看,这种看法是不成熟的,对基本事实都没有搞清楚。 六十年了,只要关心国家发展前途的人,都会想到怎么样推进政治民主的问题,我们的老百姓、社会团体对国家政治生活既表达不了独立的看法,又参与不了实际政治过程,又监督不了执政党,人微言轻,这种“三不”状态总不能这样延续下去吧,不能总是一成不变地讲话如仪、视察如仪、批示如仪吧。要多想想执政党对国家、对老百姓、对历史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 我这么老了,说了这么多。有些年轻人会骂我,在位的时候怎么不说,怎么不做!这种责骂是有道理的,我不能用客观环境、客观因素来推卸自己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历史责任。说了那么多政治伦理,我本人就要好好养成那种政治伦理。80年起草《决议》的时候,小平同志说,他最有资格来评价毛主席的政治品质。可他却认为,这种评价应该让后人去做。这么一来,难题就留下了。如果后人既没有小平同志那种资格,又不讲基本的政治伦理,这事情又要赖给后后人了。总要有人出来讲话的,我算是其中的一个吧。 (此稿由四次谈话整理而成,经谈话人审定。标题为整理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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